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步伐的加快,城區(qū)中小學擴班增容。城區(qū)學校教師緊缺,學科結構不合理,為了合理有序推進教師隊伍縣域內交流,實現(xiàn)城區(qū)教育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經縣委、政府同意,今年將對城區(qū)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8人,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一是堅持缺編補員、教學需要的原則;二是堅持學科結構平衡、學校穩(wěn)定的原則;三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四是堅持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崗位及要求
1.鎮(zhèn)沅一中崗位數:高中英語1人、高中數學1人。
2.縣小崗位數:語文3人、科學1人。
3.縣幼兒園崗位數:幼教2人。
所有參加選調人員只限報考一個學校中的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及范圍
本縣正式在職在編教師。
(二)公開選調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熱愛教育事業(yè),擁護學校章程,服從學校安排,恪守公民道德規(guī)范,身心健康,師德高尚,具有團隊精神。
3.任教3年以上,年度履職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報考普通高中學科崗位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且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學科崗位教師,須具有?萍捌湟陨蠈W歷,且具有小學及其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學科崗位教師,須具有音樂、美術特長的專科及其以上學歷,具有學前教育、幼兒教育、音樂、美術專業(yè)?萍捌湟陨蠈W歷或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優(yōu)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2.近三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2013年7月-2014年8月學年度不任課的。
4.其他有關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8月4日。
(二)報名地點:鎮(zhèn)沅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資格審核需要提供的材料:3張免冠小一寸正規(guī)照,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原件(一式一份),夫妻分居人員還需提供配偶進入城區(qū)單位工作年限證明。《鎮(zhèn)沅縣2014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在“鎮(zhèn)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pezy.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2290)和“鎮(zhèn)沅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pezy.xxgk.yn.gov.cn/Z_M_012/?departmentid=2285)上自行下載填寫。
(四)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2014年8月11日。
發(fā)放地點:鎮(zhèn)沅縣教育局人事股。
五、筆試和課堂教學
(一)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報名人數與職位聘用名額之比不低于3:1,個別學科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或進行崗位調劑。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試題總分共100分。筆試范圍: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以《幼兒教育指導綱要》為依據重點考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要求等;小學教師崗位的考小學階段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高中教師崗位的考高中階段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
筆試時間:2014年8月12日9:00-11:00。
筆試地點:鎮(zhèn)沅一中。
筆試成績將于8月14日在“鎮(zhèn)沅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布。
(二)課堂教學
筆試結束后,根據同一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人員,課堂教學滿分100分。
高中教師崗位課堂教學:
1.課堂教學方式:講課。
2.課堂教學時間:2014年8月20日。
3.課堂教學地點:鎮(zhèn)沅一中。
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課堂教學:
1.課堂教學方式:說課。
2.課堂教學時間:2014年8月20日。
3.課堂教學地點:鎮(zhèn)沅一中。
(三)計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50%+課堂教學成績X50%+照顧分
照顧分:為了體現(xiàn)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給予夫妻分居(指夫或妻有一方已調入城區(qū)工作)人員適當照顧,夫妻分居3-5年的每年加0.3分,夫妻分居6年及以上的每年加0.5分。
六、擬聘結果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鎮(zhèn)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鎮(zhèn)沅縣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有群眾署真實姓名舉報反映問題(未署真實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若反映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調動聘用資格,空缺崗位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應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選調對象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要求及程序,由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xù),由調入學校按現(xiàn)有專業(yè)技術崗位進行聘用,不服從高職低聘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返回原單位工作,所缺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紀律監(jiān)督
此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選調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屬報考人員違紀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參與選調;屬參與組織選調工作人員違紀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整個選調工作接受紀委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0879-5811247
縣人社局0879-5811219
縣教育局0879-5813867
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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