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勞務派遣制
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華寧縣人民檢察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司法輔助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司法輔助人員2人
二、報名范圍和招聘條件
(一)報名范圍:戶籍或生源地為華寧縣。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年齡18-35周歲,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4.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操作各類辦公軟件,具有良好的計算機運用能力;
5.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好學上進,能吃苦,具有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依據法律法規(guī)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yè)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網(www.0877zp.com )、玉溪人才招聘網(246hao.com)、“玉溪招聘網”微信公眾號(yx0877zp)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3年1月9日至1月11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云南辰信人力資源華寧分公司(華寧縣寧和街銘源尚居商鋪A-12-4號)
4.報名提交材料:現場報名須提交本人戶口冊、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相關專業(yè)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張(背面注明姓名),并如實填寫《崗位報名表》交報名處。
5.報考期間報考者須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未關注網絡公告或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自愿交報名考試費50元,因本人原因放棄考試及后續(xù)程序的,費用不予退還。
7.報名咨詢電話:0877-5013599 18508776235(李老師)
(三)資格審查
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依據應聘條件,對報考者填寫的《崗位報名表》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請報考者務必按照《公告》及職位要求應聘。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崗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面試。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設置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地點具體以電話進行告知。
(五)體檢
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組織到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在2個工作日內由報考者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級醫(yī)院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由報考者自理。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
政審由擬聘用人員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七)公示
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招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當出現報考者體檢或政審不合格、放棄錄用的情況時,按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人員管理
1.聘用。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按崗位要求招聘錄用后以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華寧縣人民檢察院,并與云南辰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合同期滿人員由華寧縣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向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續(xù)簽或解聘意見。
2.人員管理。由華寧縣人民檢察院負責勞務派遣員工的使用、考核及管理。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關系管理及職業(yè)素質培養(yǎng)等。
(九)薪酬待遇及工作時間
1.薪酬待遇:勞務派遣制司法輔助人員崗位工資標準為3500元(包含工資及各項社會保險單位、個人部分)。
2.工作時間:參照華寧縣人民檢察院正式干警工作時間執(zhí)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入職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禁考等相應處罰。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五)“玉溪招聘網”為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fā)布的網站,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網址為:http://www.0877zp.com。
(六)本公告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華寧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77-5013797。
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