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臨滄市永德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簡章
發(fā)表時間:2008/12/6 11:10:10 瀏覽 7058 次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工種
小車駕駛員崗位11人,其中:亞練、大山、崇崗、勐板鄉(xiāng)人民政府各1人;大雪山鄉(xiāng)人民政府2人;縣工商聯(lián)、縣人民醫(yī)院、縣財政局、縣志辦、縣民族歌舞團各1人。 后勤工作崗位6人,其中:縣中心幼兒園、大山中學、縣殘聯(lián)、縣法院、永康林場、縣民族歌舞團各1人。
縣殯葬事務管理所2人,其中:火化工崗位1人;整容工崗位1人。
鄉(xiāng)鎮(zhèn)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4人,其中:德黨鎮(zhèn)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裝載機駕駛員崗位1人;崇崗、班卡、烏木龍鄉(xiāng)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養(yǎng)護工崗位各1人。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具有高中、中專、技校畢業(yè)以上學歷和本縣常住戶口,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滿18至35周歲的公民。報考以下崗位者還應具備用人單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一)縣民族歌舞團小車駕駛員崗位:應具有大專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縣民族歌舞團后勤工作崗位:限財會專業(yè)。
(三)縣殘聯(lián)后勤工作崗位:限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四)縣法院后勤工作崗位:適合男性,具有大專畢業(yè)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縣法院因公致殘職工的子女優(yōu)先錄用。
(五)永康林場后勤工作崗位:適合女性,大專畢業(yè)以上學歷。
(六)縣殯葬事務管理所火化工崗位:應具有大專畢業(yè)以上學歷。
(七)縣殯葬事務管理所整容工崗位:限衛(wèi)生專業(yè)。
(八)德黨鎮(zhèn)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裝載機駕駛員崗位:適合男性。縣公路橋梁工程公司在職職工不受報考條件限制,憑單位證明,可以參加報考。
(九)崇崗、班卡、烏木龍鄉(xiāng)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養(yǎng)護工崗位:男女不限?h公路橋梁工程公司在職職工不受報考條件限制,憑單位證明,可以參加報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攜帶材料及報考要求
報名時間: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7日。
報名地點:永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報名方式:由本人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時應攜帶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現(xiàn)時表現(xiàn)證明,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張,同時交考務費200元。報考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的還應攜帶《駕駛證》原件;報考縣殘聯(lián)后勤工作崗位的還應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
報考要求:報考者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小車駕駛員崗位和崇崗、班卡、烏木龍鄉(xiāng)農(nóng)村公路管理所的只需明確到崗位,報考其他崗位的要明確到具體單位及崗位。每個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到1:3及其以上比例方能開考。
四、準考證領取時間
2008年12月12日由本人到永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領取。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的筆試內(nèi)容為高中階段語文知識和職業(yè)技能理論知識。其它崗位的筆試內(nèi)容為高中階段語文知識。
2、筆試時間。2008年12月13日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實作。報考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的進行實際操作考試,考試時間2008年12月13日下午14:00開始。實作考試地點另行通知。報考其他崗位的不考實作。
(三)面試。報考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的進行面試,面試對象以筆試和實作考試總成績(筆試與實作考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進入面試。面試時間2008年12月15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報考其他崗位的不進行面試。
(四)考試成績計算方法。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的成績以綜合成績計算(筆試和實作考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其他崗位以筆試考試成績計算。
(五)成績公示時間:2008年12月17日——2008年12月18日。
六、初錄體檢
(一)初錄體檢對象。小車和裝載機駕駛員崗位按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等額初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進行。2008年12月19日進行體檢。
(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從相應崗位考試對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補錄和體檢。
七、公示和錄用
(一)公示。體檢合格擬錄用對象面向社會公示7天。
(二)錄用。公示結束無異議,辦理招收錄用手續(xù)。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要保持通信聯(lián)系暢通,若因報考人員通信不暢通無法聯(lián)絡而影響考試錄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違反報考紀律的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招考工作請社會各界給予監(jiān)督。
永德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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